如果您想通過仲裁解決糾紛,請別忘了在合同中簽訂有效的仲裁條款,重慶仲裁委員會熱忱歡迎境內外社會各界人士選擇重慶仲裁委員會解決爭議,為此,特向您推薦幾款重慶仲裁委員會示范條款:
1.普通類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重慶仲裁委員會根據《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國際商事類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中國重慶兩江國際仲裁中心根據《中國重慶兩江國際仲裁中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金融類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重慶仲裁委員會根據《重慶仲裁委員會金融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約定送達條款
雙方一致確認,甲方有效送達地址為 ,乙方的有效送達地址為 ;以上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文書、仲裁文書、相關材料等的送達地址;向該地址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前述文書的,郵件簽收日期或郵件退回日期為送達日期。一方更換送達地址的需提前三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更換地址。
事后仲裁條款
與 因 合同引起的 糾紛,自愿提請重慶仲裁委員會根據《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共同選擇審理方式為 (A開庭審理;B書面審理),適用程序為 (A簡易程序;B普通程序),仲裁庭組庭方式為 (A共同選定仲裁員xxx;B共同委托重慶仲裁委員會指定仲裁員;C按照仲裁規則選定仲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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